服务推荐 SERVICE  
   企业入驻板块服务详解
   公司异常目录解除、执照解锁规范
   公司注销业务解答
   公司前后置的手续审批规范
   “企业入驻”板块业务服务框架图
   工商注册业务信息登记表
   工商变更业务问题解答
   工商变更文件规范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是否允许将虚假《股权转让协议》提交用于公司股权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22.06.30    新闻来源:梅州公司注册网   浏览次数:
1、股权转让双方合意将与真实且合法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不一致的《股权转让协议》,用于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办理登记时发现后,是否仍然允许股权转让双方将虚假《股权转让协议》提交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用于公司股权变更登记?
2、如果不被允许,但这是股权转让双方一致同意的自愿行为(且现实中可能已经大量存在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文本与真实文本不一致的情形),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是基于哪些理由不允许?基于哪些前瞻性、大局性考虑不允许?
盼予以解答。

答:《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明确规定:“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关于我们 合作单位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新闻资讯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深圳注册公司
粤省心
梅州工商注册网
梅州注册公司
18300011184(微信同号)
18300011184
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城央首府C区40号
专业代理梅州注册公司,梅州公司注册变更注销工商等业务
E-MAIL:692012006@qq.com
Copyright 2006 - 2023  梅州公司注册网(www.mzaic.com)  All Right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编号:  
在线咨询
<p align=left>离开 售前咨询
<p align=left>离开 售前咨询
<p align=left>离开 售后服务